发表于: 2008-09-24 09:44   点击:1133
 
各办公室、实验室、资料室: 
    现将“十、一”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
    一、“十、一”放假前,各办主任须组织人员对本室安全情况进行认真检查,发现隐患及时上报,并将检查结果于九月二十八日上午十一时前向学院负责人报告。 
    二、务必严格执行学校“防火六不准”的规章制度。 
    三、研究生办、学工办假前: 
    1、对学生寝室进行安全防火检查,清缴违章电器,杜绝火灾隐患。
    2、对学生进行防火、防盗及旅游安全方面的教育。 
    四、放假离岗时,各办须加贴封条。 
    五、值班人员须认真负责,不得脱岗,要及时进行检查。 
    以上通知事项,请各办主任负责组织落实。 
    特此通知。 
 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江南网页版_江南(中国)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8年9月24日